|
|
3月23日 不爱便自由想高飞远走
没人值得回首
在心中一早拥有
再出山行走
会有新的他可扶手
未来无尽镜头
寻觅是活着理由
私奔般游走
爱上他都不管从此之后
至少一分钟可忘忧
夕阳留在背后
名字活在心里头
观光般游走
直到失踪自动分手
当地
当时
未减温柔 12月4日
平时,如果我不是被鸟吵醒,就是被手机吵醒。但是,最近我经常被楼上的装修吵醒。连续几天的折腾,已经让我面无血色,我必须找一个没有装修声音的地方,于是我选择了我们的邻邦北朝鲜。
明年1月8日开通的北京到平壤的航班正好试运行,于是我有机会坐一次去平壤的航班。CA121每周三、五飞平壤,那就去一次吧,体验一下父辈们的生活环境,忆苦思甜,珍惜一下和谐社会的生活环境。
土摩托(现在又有了新艺名:摩摩,馍馍,嬷嬷)对我能去北朝鲜十分羡慕,不停地问我,你是怎么去的?美国人,你就羡慕我吧,北朝鲜绝对不欢迎你美国人。我告诉他,你到航空售票处,准备1460块钱,买一张机票,然后就可以登记了。嗯哼,就这么简单。嬷嬷问我,你是不是第一次出国?是的,在此之前我连香港都没去过。
飞机在空中飞行了大约一小时四十分中,相当于北京到上海的距离,进入平壤上空,天已经黑下来了,从舷窗向下望去,黑乎乎的,基本上没什么灯光,当飞机距离地面大约2000米左右的高度时,大约能看清隐约有些灯光,大概是金正日老师的办公室的灯光。
10分钟后,飞机降落在平壤顺安国际机场,这是朝鲜最大的机场,但是机场没有几架飞机,地面温度达约零下4度左右,此时是晚上八点半左右,机场没什么人,我们一行十几个人都是从一个特殊通道出机场的,一辆灰色大巴车等候在机场外面,司机穿了一件浅蓝色西服,看上去很有礼貌,但不苟言笑,在未来的一天多的时间里,我们看到的朝鲜人民都像这个司机一样,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对你都很有礼貌。上车后,才发现这个大巴车是咱们产的黄海。
我们被安排在一个叫妙香山的酒店入住,据说这是平壤最高级的酒店之一,相当于北京饭店或者上海的锦江饭店,但在我看来差不多像北京的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屋子里的暖气很热,但是屋子里没有任何东西,洗手间没有牙刷,但是有一小块肥皂。安顿好之后,领队带我们去酒店的餐厅吃饭,一共四个菜一个大酱汤,所谓四个菜,做得都很简单,吃起来说不上好吃,也说不上不好吃,跟我们在北京吃的韩国菜不太一样,没有韩国菜的酱味儿浓。米饭很好吃,跟我小时候在东北吃的大米饭味道差不多,一看就是没有经过转基因的大米,我实在太饿了,吃了两碗,想吃第三碗时被告知没有了,只有冷面管够。想想还有很多朝鲜人民吃不饱,便忍了。吃完之后,领队对我们说,知道你们吃的这顿饭多少钱么?我们问:多少钱?领队说,相当于每人120元人民币。我望着桌子上空空如也的盘子,心想,两碗米饭加上四碟子咸菜就120元?领队见我们个个疑惑,说,朝鲜人过年也吃不上这样的饭菜。这时我回想,刚才吃的四盘咸菜确实很好吃。
酒店里的电视就像我在80年代看的牡丹牌14英寸彩电,但是普遍都偏色,三原色好像少了一种颜色,节目内容也没什么好看,有个胖子在电视晃来晃去,到全国各地视察,然后是全国各地形势一派大好的镜头,然后是朝鲜人民载歌载舞的场面。我听不懂朝鲜话,不过翻译成70年代我国新闻报道的体裁应该出入不大。
第二天,我们被安排参观平壤,千里马大街有点像我们的长安街,非常干净,真叫一尘不染,楼房建筑有点像北京70年代的风格,人不多,车也不多,在我们闲逛的时候,突然开过去一辆奥迪车,我一阵惊喜,朝鲜也有奥迪?领队笑着说,在朝鲜你看到有好车,差不多都是中国人开的,其实在街上能看到很多好车,开车的要么是在朝鲜工作的中国人或者是中国留学生。
各种建筑物上都是金正日和金日成的画像,朝鲜族文字我看不懂,虽然看上去像汉字,方方正正的,不过在国内听罗老师说,韩文是拼音文字。
平壤的空气很好,偶尔能看到远处有几个高耸的烟囱,这里几乎没有污染,但是天空很蓝,前些天下了一场雪,很多背阴处积雪还没有融化,整个城市看上去有点萧条。如果是夏天,能感觉出平壤一定像个花园,到处都是柳树。平壤还有电车,橘红色的电车看上去比北京的电车有气势。
千里马大街是平壤的一大景观之一,尽头是一个23米高的千里马铜像,看上去很像北京北面京昌路上的李自成铜像。平壤大街两边的高楼很多,这一点跟咱们北京70年代的城市风貌不一样。在朝鲜,随处可见的是女警察,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这些女警察很精神,个个长得都跟李宇春一样,李老师穿上警服,没人会相信她是中国人。
平壤的商店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我在70年代感受过北京的百货商场,除了个别商品当年我没见过,那感觉跟当年很相似,没有什么时髦的产品,都是常见的日用品,副食品的品种不多,我看到了康师傅方便面,折合人民币12块钱一包,当然是卖给中国人了。当然,在专门给中国开设的商店里(类似我们的友谊商店),你能看到中国超市里的常见商品:可口可乐、雀巢咖啡,还有农夫山泉有点甜。
在江边上,我看到了主体思想塔,主体思想类似于毛泽东思想,是金日成老师为了哄朝鲜人民玩虚购出来的一种理论。晚上,平壤基本上没有什么灯光,有光亮的地方,不是有金氏父子的画像语录的地方就是主体思想塔。所以我猜测,朝鲜的能源很节省,基本上没有什么耗电的地方。
因为是周末,所以大街上的人比平常多一些,到处都能看到纯朴的平壤人民,女的都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男的都穿着西服,胸前别着像章,他们聚集在党践踏党建塔下,唱歌跳舞,看上去很和谐幸福。这个场景在中国是再也见不到了。
在朝鲜,是不许随便拍照的,我的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被扣留在机场。对于我这个要上网写博客的人来说,没有互联网会有点不适应,不过,酒店早就为我们想到了,酒店里有个网吧,可以上网,一小时200元人民币,打开电脑我就笑了,因为系统是中文的,看来没有当地人用这个电脑上网,操作系统还是Win2000,速度慢了点。人民币在这里相当于美元一样硬通,我估计我写这篇博客大约要花掉我300元人民币,好贵啊,就此打住。
拖一个朋友帮我把这篇博客贴出来,因为在朝鲜上中国的网站很慢,尝试半天没有上去。
平时,如果我不是被鸟吵醒,就是被手机吵醒。但是,最近我经常被楼上的装修吵醒。连续几天的折腾,已经让我面无血色,我必须找一个没有装修声音的地方,于是我选择了我们的邻邦北朝鲜。
明年1月8日开通的北京到平壤的航班正好试运行,于是我有机会坐一次去平壤的航班。CA121每周三、五飞平壤,那就去一次吧,体验一下父辈们的生活环境,忆苦思甜,珍惜一下和谐社会的生活环境。
土摩托(现在又有了新艺名:摩摩,馍馍,嬷嬷)对我能去北朝鲜十分羡慕,不停地问我,你是怎么去的?美国人,你就羡慕我吧,北朝鲜绝对不欢迎你美国人。我告诉他,你到航空售票处,准备1460块钱,买一张机票,然后就可以登记了。嗯哼,就这么简单。嬷嬷问我,你是不是第一次出国?是的,在此之前我连香港都没去过。
飞机在空中飞行了大约一小时四十分中,相当于北京到上海的距离,进入平壤上空,天已经黑下来了,从舷窗向下望去,黑乎乎的,基本上没什么灯光,当飞机距离地面大约2000米左右的高度时,大约能看清隐约有些灯光,大概是金正日老师的办公室的灯光。
10分钟后,飞机降落在平壤顺安国际机场,这是朝鲜最大的机场,但是机场没有几架飞机,地面温度达约零下4度左右,此时是晚上八点半左右,机场没什么人,我们一行十几个人都是从一个特殊通道出机场的,一辆灰色大巴车等候在机场外面,司机穿了一件浅蓝色西服,看上去很有礼貌,但不苟言笑,在未来的一天多的时间里,我们看到的朝鲜人民都像这个司机一样,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对你都很有礼貌。上车后,才发现这个大巴车是咱们产的黄海。
我们被安排在一个叫妙香山的酒店入住,据说这是平壤最高级的酒店之一,相当于北京饭店或者上海的锦江饭店,但在我看来差不多像北京的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屋子里的暖气很热,但是屋子里没有任何东西,洗手间没有牙刷,但是有一小块肥皂。安顿好之后,领队带我们去酒店的餐厅吃饭,一共四个菜一个大酱汤,所谓四个菜,做得都很简单,吃起来说不上好吃,也说不上不好吃,跟我们在北京吃的韩国菜不太一样,没有韩国菜的酱味儿浓。米饭很好吃,跟我小时候在东北吃的大米饭味道差不多,一看就是没有经过转基因的大米,我实在太饿了,吃了两碗,想吃第三碗时被告知没有了,只有冷面管够。想想还有很多朝鲜人民吃不饱,便忍了。吃完之后,领队对我们说,知道你们吃的这顿饭多少钱么?我们问:多少钱?领队说,相当于每人120元人民币。我望着桌子上空空如也的盘子,心想,两碗米饭加上四碟子咸菜就120元?领队见我们个个疑惑,说,朝鲜人过年也吃不上这样的饭菜。这时我回想,刚才吃的四盘咸菜确实很好吃。
酒店里的电视就像我在80年代看的牡丹牌14英寸彩电,但是普遍都偏色,三原色好像少了一种颜色,节目内容也没什么好看,有个胖子在电视晃来晃去,到全国各地视察,然后是全国各地形势一派大好的镜头,然后是朝鲜人民载歌载舞的场面。我听不懂朝鲜话,不过翻译成70年代我国新闻报道的体裁应该出入不大。
第二天,我们被安排参观平壤,千里马大街有点像我们的长安街,非常干净,真叫一尘不染,楼房建筑有点像北京70年代的风格,人不多,车也不多,在我们闲逛的时候,突然开过去一辆奥迪车,我一阵惊喜,朝鲜也有奥迪?领队笑着说,在朝鲜你看到有好车,差不多都是中国人开的,其实在街上能看到很多好车,开车的要么是在朝鲜工作的中国人或者是中国留学生。
各种建筑物上都是金正日和金日成的画像,朝鲜族文字我看不懂,虽然看上去像汉字,方方正正的,不过在国内听罗老师说,韩文是拼音文字。
平壤的空气很好,偶尔能看到远处有几个高耸的烟囱,这里几乎没有污染,但是天空很蓝,前些天下了一场雪,很多背阴处积雪还没有融化,整个城市看上去有点萧条。如果是夏天,能感觉出平壤一定像个花园,到处都是柳树。平壤还有电车,橘红色的电车看上去比北京的电车有气势。
千里马大街是平壤的一大景观之一,尽头是一个23米高的千里马铜像,看上去很像北京北面京昌路上的李自成铜像。平壤大街两边的高楼很多,这一点跟咱们北京70年代的城市风貌不一样。在朝鲜,随处可见的是女警察,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这些女警察很精神,个个长得都跟李宇春一样,李老师穿上警服,没人会相信她是中国人。
平壤的商店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我在70年代感受过北京的百货商场,除了个别商品当年我没见过,那感觉跟当年很相似,没有什么时髦的产品,都是常见的日用品,副食品的品种不多,我看到了康师傅方便面,折合人民币12块钱一包,当然是卖给中国人了。当然,在专门给中国开设的商店里(类似我们的友谊商店),你能看到中国超市里的常见商品:可口可乐、雀巢咖啡,还有农夫山泉有点甜。
在江边上,我看到了主体思想塔,主体思想类似于毛泽东思想,是金日成老师为了哄朝鲜人民玩虚购出来的一种理论。晚上,平壤基本上没有什么灯光,有光亮的地方,不是有金氏父子的画像语录的地方就是主体思想塔。所以我猜测,朝鲜的能源很节省,基本上没有什么耗电的地方。
因为是周末,所以大街上的人比平常多一些,到处都能看到纯朴的平壤人民,女的都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男的都穿着西服,胸前别着像章,他们聚集在党践踏党建塔下,唱歌跳舞,看上去很和谐幸福。这个场景在中国是再也见不到了。
在朝鲜,是不许随便拍照的,我的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被扣留在机场。对于我这个要上网写博客的人来说,没有互联网会有点不适应,不过,酒店早就为我们想到了,酒店里有个网吧,可以上网,一小时200元人民币,打开电脑我就笑了,因为系统是中文的,看来没有当地人用这个电脑上网,操作系统还是Win2000,速度慢了点。人民币在这里相当于美元一样硬通,我估计我写这篇博客大约要花掉我300元人民币,好贵啊,就此打住。
拖一个朋友帮我把这篇博客贴出来,因为在朝鲜上中国的网站很慢,尝试半天没有上去。 11月5日
11月4日:
梁文道最近引申古罗马大哲西塞德的话说,如果一个房间放满了书就有了灵魂的话,我们实在太需要有一把梯子摆在那边,好去测量这个灵魂的深度。最近他都在讲他欣羡的那些人们的得意事——书虫们是怎么弄到一屋子一屋子的好书的。他提到这些人中有人没钱拥有书房时就“倾家荡产”地买书啦,买来枕在头下嫌太硬,竟至于用以垫脚的地步。亏他还津津乐道的样子,我说他该替他这些古今中外闻名而未见面的友朋们遮掩着点才好!拿书垫脚,这不是唐突佳人嘛!想当年我读大学时,读的书真不多,可枕的书却不少!枕着那些大部头的、幽兜着图书馆腐旧味儿的书,我睡得格外香。 怀念高枕无忧的大学上铺! 如今枕边放的是《语文》和《备课本》,薄得压不住被角,能有什么用!而那些密密层层的红笔注释蓝笔勾勒黑笔校正,重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夜里常常惊醒。 我能再次回去吗?今晚让我枕一本心爱的书睡去吧。
11月5日:
入暮下楼买晚饭。酸奶打折,难得,买四盒。念及房中之花需得几玫鲜果相伴才清新,以故下工人村觅水果。不料常去之小摊已然人去果空,旋即逛书店翻杂志以求心理平衡。在杨锦麟节目里看到《新周刊》封面“还好有王朔”,决意倾尽家财一睹为快。然渝城之广州杂志无不姗姗来迟,购以汤唯为封面之《新世纪周刊》解渴。此书为琼州所出,怎会如此迅捷?过期?急忙锁定封面,女郎发髻上 Publishing Date/ 2007.11.01 字样尚清晰,足矣,值矣。 “汤唯”价值6RMB。付款时与店主取次闲聊,言《新周刊》资费高昂云云。店主操一口能得70分的普通话,告知明年《三联》、《人物》等价格都要上调,言下之意我忒不知满足了。恍然记起三联有一主笔,办了本个人的读书杂志名曰《书库》,觅之已久而终未遂,此番仍是不得。方是时也,忽闻店主慷慨(此处为古意,指激昂不平)之声: “你是上海人!” “我?……我不是。”余固非吴越之人,然为人揭穿之感乃甚似贼子,何也? “我听你说话听出来了!”店主必定深受上海之毒,“我们以前在上海开过会的,你那个口音和我们那些同事好像啊!” “……我真不是上海人。只是在那里呆过几年而已。”既道其实,笑意盈颐,此虚荣心作祟也。 “那你是被同化了,同化了。”店主余音徐歇,送吾出门去。 噫!自余入渝后,普通话日渐退步,为山城同事所同化已是事实,但不知何时竟带上沪上口音?奇哉!怪哉!
10月23日
十年惊艳“马小玲”
(1)小玲 "小玲"这个名字,藏有一种叮叮当当的悦耳,不论姓什么喊起来都好听.因为好听,叫这个名字的自然多.到如今已记不清碰到过几个.这里要说的,是一位十年前认识的小玲.她比其他任何一个小玲都要特别,可能只是因为她的姓.她有个男朋友,也很特别,准确说是比所有男人都特别,因为,他不是人.自从十年前偶遇,每每听到有人喊"..小玲",总会想起她,和她那个不是人的男朋友. 如果有人见过她,绝对不会忘记. 她叫马小玲,这是她的故事. 马小玲是个不能哭的女人.虽然我常会想,不会哭的女人还算不算女人?但透过马小玲我才发现,有些人想哭而不哭时,会绽放一种摄人心魄的美丽.满目哀愁,泫然欲泣,你以为她会哭出来,却终于扬起脸,任那蕴在眼中的晶莹在风过时一闪即逝.觉察到你探寻的目光,偏过头,竟冲你淡淡一笑......就好像欲言又止的男人让人放不下,欲哭而终无泪的女人更教人牵挂. 马小玲的身份很酷:驱魔龙族马家第四十代传人.降魔伏妖,守正辟邪.但她终归是个女人.马家的女人也是女人.虽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喜欢哭,但所有的女人终会为男人哭,为爱哭.不许哭,是祖训,也是诅咒.毕竟,不能哭,没人敢去爱.马家的女人注定没有爱情. 不能爱,男人都该当作仇人对待.再不然就得拿别的东西作掩饰.于是小玲总是看男人不顺眼,和所有关心她的男人吵架,她向所有人都宣称:"别跟我谈兴趣,谈钱."她对男徒弟进行惨绝人寰的打击,因为:"当一个女人不能找男朋友时,有个男人骂骂,至少可以平衡一下心理." 她却喜欢穿最短的裙子,亮出一双白玉无暇动人心魄的长腿;她挑最靓丽的衣服,戴最夺目的发卡,把自己打扮成玉雕粉琢的仙子;她喜欢把灵符折成幸运星,习惯用化妆箱放驱魔物......即使在没有爱情的世界,她也希望自己和其他所有人都不要忘记她是如此美丽的女孩.她会偶尔和姑婆耍无赖:"谈恋爱不一定会哭的",在得到否定后,也会趴在床上,小腿一上一下地摆动,自怨自怜:"就一次,一次也不行吗?"即使身处险境,抬头望见皎洁的月光,她也不忘发一会儿痴:"这样美的月色,就该牵着帅哥的手,在尖东一扭一扭地散步.拿肉麻当有趣也好,扮骄傲也好,尽情享受女孩子应有的权利......" 她把悲喜埋在心底,以为不会有人看透.却总在言行之际,流露出太多无奈与渴望.有时候身边的人看她太辛苦,也会在心里发出一声叹息.比如--"很多人问过我金正中,为什么会找这样一个凶巴巴的女人做自己的师父还不离开她.因为我早摸清她的底细,别看她表面象钛合金一样坚硬,其实内心和别的女人一样,希望有人疼,想有男人追......师父就是这样一个人,喜欢把什么都藏在心里." 而当她以天师的身份孑然俏立于浮华都市黑暗的角落时,完全是另一番风采.面对魑魅魍魉,她永远保持着看见男人般的招牌神气:一丝轻慢,几分傲然.沉静之中,伏魔棒出,挥洒间,划破永夜的寂寥.回转时,衣裙当风,极尽舒展,婀娜的身影化做绽放的百合,又如梦幻的夜蝶翩然起舞;扬手间,纤指虚弹,美目顾盼,道不尽的潇洒妩媚;一声娇叱,道法的光华在夜空萦绕,曼妙的身姿却在风中定格.真可惜男人无福欣赏,或许,只有暗夜的精灵,才有幸领略这凡尘女子永难企及的惊世风华,这勾魂夺魄的绝代妖娆. 不让这样一个女人为男人哭,上天真会跟男人开玩笑.
(2)和僵尸的约会 十年前,马小玲不会去想将来是否有男朋友,更不会想自己的男朋友是什么人又或者是不是人.天师爱僵尸,中间还加个绝对正常的女人,复生也会怀疑:”算不算世纪大悲剧?”我也知道,单只因为小玲不能哭,这个童话要想有个好结局就已近乎不可能.但假如真的注定有这样一个约会,真的可以完成,真的有这样的至情,我想其中的故事一定非常精彩,分外动人. 相同的塔罗牌,一样的命运.不为王珍珍,马小玲永远不会有勇气窥测将来的因缘.倘若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她更决然不敢翻看最后一张.一场闲来无事的游戏,一次毫不挂心的卜问,却照见未来最隐秘的转角.前世今生,多少人事,就此混沌. 况天佑第一次出现在这对姐妹花面前时,第一句话是给马小玲的:"我觉得你很像以前的一位朋友"然后换来所有人理所当然的揶揄.在很久以后,小玲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自从这位况先生让珍珍芳心暗许后,马小玲就完全忘记了自己曾被人家"夺"走初吻,一门心思地撮合两个人.她会拉着68岁的小孩况复生的手,天真地想当然:像珍珍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如果她说喜欢你,是个人都会动心的."却听不懂复生老气横秋意味深长的叹息:"是人就会......"况天佑不是人,所以不会.自己不老不死,却看着身边的人一天天衰老,终于死去.不知道多少人有勇气重来一次.有人说寂寞不是因为一个人,而恰好是因为多了一个人,多了一个留不住的人.马小玲尚不了解况天佑,正如她还不了解自己.
(3)心酒 每个人都有自以为无法解开的心结,难以面对的问题.太多时候,它们逼得人心慌意乱狼狈不堪.倘若世间有一种酒,能让人忘却所有的恐惧,抛开一切顾忌,直面内心,不知有几人够胆浮一大白?心酒,若真是观世音用来点化人间懵懂的玉露,将之授予大情大性的白蛇实在是明智之选.而马小玲,是我见过的最该谋一醉的女子. 酒入愁肠,温婉的王珍珍突然发威,当街大骂况天佑辜负自己一片痴情.之后的天佑给人的感觉像被逼入死角.终于习惯性地选择接受,看起来倒更像是一种妥协.很难说究竟出于什么心态作这样的决定,是因为珍珍的深情,小玲复生的期待,还是因为阿秀?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因为某种压力,而非动力.也难以判断这一次决定,于珍珍而言,究竟是悲是喜.单纯的珍珍可能永远无法完全走进天佑的内心,然而,在她短暂的生命里,终于留下了有关爱的记忆.悲耶?喜耶?唯一明了的,是天佑守在她身边,源于一份感动,一份回报,一份责任,一份保护,一份怜惜.加在一起,又何尝不是一份沉甸甸的爱? 如果小玲真的相信心酒的魔力,还会一饮而尽么?想来是会的.习惯了伪装,总会有所欲而不自知.她无法想像会有抱着况天佑大哭一场这种荒诞可怕的念头.她不愿伤害珍珍,更不敢流泪.于是被吓醒,手足无措,惊惶难定.此时的她,不再是那位叱咤风云超级无敌美少女巫婆玲,而不过是个心乱如麻楚楚动人的柔弱女子.重回现实,兀自嘴硬:"用这样的妖法以为我会信?"看见天佑,顾不得唐突,上前一番莫名的"严重警告":"要对珍珍好,不许喜欢别的女孩子"云云,倒像是说与自己听.乱了方寸的小玲,愈发可怜可爱. 逃跑总是很辛苦,不知人家会否找上门,也担心自己何时会暴露.马小玲解决问题的办法很特别.别人对她越好,她越发火大.天佑不让她孤身犯险,遭到小玲前所未有的抢白奚落.当着珍珍及众亲友,冲突升级.一边近乎霸道,一边无理取闹......终于不欢而散,留下一干人愣在当场.小玲,是天佑不加掩饰的关怀拨动了你的情丝让你方寸大乱无所适从么?天佑,在你因为小玲情绪失控,言辞无状的时候,可曾想过珍珍就在身边? 这番争执的由来,只有洞悉人心世情的素素了然,留给珍珍的,也许是震撼,也许是困惑.她可能会想:哪里有男朋友和好朋友为这种事吵成这样的? 马小玲面对况天佑,总是很紧张.生怕有一句话暧昧不清,让自己陷入混乱.天佑说:"珍珍来电话,我告诉她你在我身边."她会立马接一句:"什么我在你身边?说的那么亲热"殊不知过度在意,反而会着了痕迹. 天佑僵尸身份曝光,这位驱魔龙族的传人并未表现出应有的震惊.或许,眼前最难收拾的,是自己日益纷乱的心,是珍珍渐入死角的情.这个多少次与自己同生共死的男人早已看透,是什么"东西",似乎已无暇顾及.
(4)只要共你活一天 如果可以选择死,你一定不愿做僵尸.如果可以改变历史,你一定不惜一死.可是,如果你死了,六十年后,我如何遇见你?1998年7月14日,马小玲的心里,也许只有这一个问题.因为明天,他们或能改写迫在眉睫的悲惨结局,而僵尸况天佑,将从不曾存在.如果时间有尽头,世上将没有秘密;如果相守只有一天,能听到多少句"我爱你"?有些人非得陷入绝境无从躲闪,才肯抛开负累放声一哭.比如马小玲,又或者况天佑.于是不再有人记得守正辟邪的祖训,不再有人沉湎于不老不死永无休止的孤独,不再有人想起那个让他们宁愿自戕也要呵护的人.于是我看到马小玲面带羞喜地和天佑合唱:"原来只要共你活一天,凡尘里一切可以别挂念..."看到天佑为小玲和混混打架,看到小玲在一旁乐不可支,看到他们脸上前所未有的轻松甜蜜与满足.宛如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眼中除了彼此再无其他.这样的生活,哪怕只有一天,在他们心中,也胜过孤独漂泊的千万年. "过了明天,因为他一直跟我吵架,一直跟我争,从来都说不相信他,在他面前我永远装得最坚强...但只有他能让我哭,我们为了彼此可以连命都不要...这个人我不会再记得,甚至不知道他曾存在过.""也许忘记我是一件好事..""我不想忘记啊!"只因为不再有将来,矜持的小玲才敢如此任性而忘情的表白;只因为不再有将来甚至也不会有过去,她才勇敢地在现实的尽头停车,让天佑闭上双眼,轻轻靠在他的肩头,尽情体味这注定不会留下痕迹的片刻温暖. ....... 如果世界会尚有真心真意故事 就在我目光内滴下泪的当儿告诉你 你已看到一次 原来只要共你活一天 凡尘里一切可以别挂念 原来海角天际亦会变 原来生过死过深爱亦无变 ...... 这首<原来只要共你活一天>十年前第一次听小玲和天佑唱起,总在心头萦绕.即使多年后听到张学友的原声,也总是想起那一晚马小玲稍显沙哑的低唱,略带羞怯的浅笑,眼波流转时溢出的满心欢喜,和她搭着天佑让两人合着节拍摇晃时一脸的沉醉;想起她说不想忘记时那执拗而哀伤的神气;想起她靠在爱人肩头时甜美沉静的容颜. 只因为天佑不肯放手,将两人绑在一起.僵尸还是僵尸,小玲还是小玲.只是相比从前,两人心里猝不及防地留下了原以为会不复存在的7月14日的全部记忆,小玲的手上更多了一条曾连着彼此命运的手帕......
(5)情关幻境 如果你不再是僵尸,而我也可以哭,你最想做什么?马小玲从未问过这个问题.因为她能猜到答案,却不敢去证实,只是怕这个结果伤害到她最珍爱的珍珍.然而命运却不让她永远回避.当况天佑误入情关幻境,她第一次看透他内心最隐秘的渴望.她看到幻境中的女人,不是珍珍却是自己.她看着自己在天佑身边柔情似水,小鸟依人般娇憨痴缠;看着自己对着天佑无忧无虑地哭哭笑笑......卸下负担,只有马小玲才是天佑孤寂心灵最渴望停靠的港湾;放开怀抱,只有马小玲才是天佑最想拥抱的人.这是况天佑的梦,又如何不是马小玲的?情关外痴痴看着这一切的小玲,可知身在何处?天佑走出幻境,小玲上前轻轻打了他一巴掌."醒醒吧."提醒他,更是警示自己.纵然两心如一,彼此却不属于对方.多少欣慰感动多少哀怨无奈,尽在其中. 感君情重,受伤的小玲再无心力推开抱她的天佑.她忍得太久太辛苦,至少在这一路归程,能静静依偎在他怀里,最后一次.迷幻中飞聚浮寻,是你张开手,抱紧我熟睡...... 马家的女人不能流泪,不能为男人哭.这是禁忌是诅咒,更象是一种预示,倘若当真流泪,终会是因为男人.马家女人最大的法力不是驾驭神龙,而是抑止眼泪.神龙敕令,不过是给妖邪的审判,潸然泪下,却是对男人的绝杀.当极度的悲痛,哀愁,心酸,怜惜,期盼,不舍...凝成水晶,噙在眼中,终于在闭目间无声落下,天佑已崩溃. 珍珍还是天佑?如果让小玲选,一定是珍珍.即使她终于为那个男人成为了敢爱的女人,也从未想过夺走珍珍的幸福;天佑还是小玲?如果让珍珍选,一定是小玲.即使天佑从不曾离开她,她也希望小玲勇敢面对自己的心.或许每个人都该忠于自己的感情,把握稍纵即逝的缘分.但这一番取舍,却彰显出两颗纯洁无垢的心,相互珍惜,彼此回护.人生若能收获如此弥足珍贵的友情,未尝不是另一种崇高的幸福. 况天佑没得选,珍珍已成僵尸.是否因为他总是在没有余地的绝境决定守在自己身边,珍珍才总是觉得不安? 失恋的小玲有些呆,会和神父朋友突然来一句:不如你娶我吧.所幸她终于能哭.痛彻心扉,小玲的眼泪不比别的女人少,一般的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如果婚礼的中止让自己如释重负,不知新人是该庆幸还是惋惜.珍珍何幸,能有如此牺牲自己呵护她的朋友,珍珍又何其不幸,直到生命的尽头才走出自己的情关幻境.
(6)因缘 那个肃杀的夜晚,小玲给了天佑一句认识他以来最动情的话:"看着这条手帕,我就会想到,有人宁愿一辈子做僵尸受苦,也不肯放开我的手." 回应她的,是况天佑难以自持的颤抖,夺眶而出的热泪.铭感肺腑,一句已足.她终于爱过哭过付出过拥有过,再没有情乱意迷没有爱断魂伤没有负累没有遗憾,再不会困惑不会畏惧不会逃避不会放弃. 她像一只凤凰般浴火重生.她永远该是驱魔伏妖的奇女子,永远是同伴不离不弃的战友,永远是爱人身边生死相随的守护女神.龙战衣,似一团跳跃的紫色火,在凄迷的夜色中无比娇艳,分外夺目. "我从没有想过,会在一个僵尸的怀里晒月光,会气死姑婆的."这是小玲开的最后一个玩笑. "如果我死了,你会把我变成僵尸么?""不会,因为我爱你...."不能忍受她如自己般痛苦,却如何舍得就此放手?况天佑,也许下辈子,你会有机会再选一次.因为"下辈子,下辈子我们一定会见面,一定会." 如果有前世,真想看看自己做过什么.种下了什么样的因才结成今生这般晦涩难解的缘.是否她一直茫然无知地守候在喧嚣中的某个角落,还是早已在人海中与你擦肩而过?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一见如故无由表达,有太多的一见钟情难以言喻.正如记不清前尘旧事的小玲和天佑,会在彼此的目光里探寻答案."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好象是."或许在这一问一答间,有几片模糊的旧影在心头飘过,待到伸手遮挽时,却已烟消云散不知所踪,只留下一丝无从追索的牵挂,一番若有所失的怅惘...... 如果你曾是江南采莲的女子,我是你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如果你曾是面壁的高僧,我是你殿前的一柱香,陪伴你度过一段静穆的时光;如果你曾是那个逃学的顽童,我是你袋中掉落的崭新的弹珠,目送你毫不知情的远去......人生相逢,总觉得有些前缘未尽,似曾相识.又很恍惚,无法仔细分辨,无法一一向你道明.
(7)重生 如果一切重来,多少人事将会更改.但只要有马小玲,就会有况天佑.而结局,也早已注定. "如果一个男人肯陪你一起死,做女人的应该很幸福.但如果这个男人拉着你的同时,另一只手还拉着另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又是你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一个意外,清晰地折射出三个人的关系.面对王珍珍,小玲永远顾不上自己.更何况,即使没有珍珍,她也不可能为男人流泪.她只能摇头苦笑"我真希望他放开我的手,反正,他拉着我也没用." 小玲与天佑总会在"放不放手"这个问题上纠缠.一个死命要挣脱,一个死活不放开.小玲受伤,天佑抱她.她让放手;小玲遇险,天佑拉她,她也让放手.逃避与执着,总在这方寸之间,展露无余. 况天佑,和以'况天佑"之名存在的僵尸况国华,我一度以为是两个人,后来才发现,是一个.或者说,对王珍珍而言是两个人,而对马小玲来说,更像是一个.况天佑给了小玲一个不算开始的开始,一个不算结局的结局.他冒失地敲开小玲的门,却发现自己进不去,里面的人也不肯出来.于是他开了一个玩笑.让况国华站在门口,自己却笑着走远.是况天佑让马小玲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多么渴望爱与被爱.是况国华,守在天佑敲响的门前,让小玲第一次有机会绕过珍珍,挑战自己的命运,打开门,去完成一个原本不可能完成的约会. 我想起马叮当的话:马家的女人,会用红绳和自己的头发编成平安绳,送给我们认为值得爱的人."如果说那条送给况天佑的平安绳代表着一种隐晦的牵挂与信赖,那么当小玲默许它留在承继了"况天佑"之名的况国华手腕上时,交付的是一份与日俱增全然不受限制的爱恋.情人节天佑的灵魂远逝的那一刻,小玲胸前的情花在况国华面前悄然绽放.小玲看着他,带着几分惊讶与期待.那是个略带伤感而充满希望的夜晚.小玲拉着珍珍走上街头,花仙子般穿梭在爱的海洋,第一次感受到节日的芬芳.因为"况天佑"将永远不会消失,这个名字将永远属于那个守在自己身边的男人.
(8)宿命 天师马小玲,对僵尸况天佑,永远有一句警告,别做错事,要对珍珍好.她其实从不担心天佑做错事,只是怕这优柔寡断的男人伤害到脆弱的珍珍.即使明知他对珍珍来说完全是陌生人,也希望他尽力一试.而当这僵尸因为"天佑"的身份开始拖泥带水当断不断的时候,她却分明能感觉到一丝心烦意乱. 如果早已习惯负重前行,只需卸去丁点负担,就会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或许是因为内心不再有珍珍的羁绊,突然有了回旋的空间,马小玲面对况天佑不再如临大敌,小心戒备.而不自觉表露出些许少女的依恋,柔情甚至脆弱.她会默许天佑守护在身边,与她并肩作战;她会在天佑陷入恐惧与痛苦时轻柔地握着他的手和他做同一个梦,他不醒,她也不醒;她会在别人点破两人的暧昧时舍不得矢口否认;她更会在看见蟑螂的第一时间本能的在人丛中找到天佑抱着他惊声尖叫花容失色,雪白的长腿在地上乱踢,娇态尽现.无视旁人诧异的目光.纵然明知一切终将化为泡影,她却不能心如止水.马家的诅咒已让她无比坚忍冷静,她却终究是个女人,做不到绝情弃爱. 珍珍死了,因为一个最残酷的约定:"不爱我,就别咬我."天佑没有咬她.这是命运给马小玲的第一个几乎无法承受的打击,我以为她会哭,结果没有.坐在路灯下,一边靠着珍珍,一边靠着复生,神色平静,没人知道那一夜她想了些什么. 天佑走了.其实应该说是小玲离开他.因为他求她杀了自己,小玲不能不走."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第一次,小玲挣脱他的手,逃走. 马小玲是我见过的最喜欢掩饰自己却最不会掩饰的人.她给出的不去找天佑的理由能让马叮当忍俊不禁. 所有人都知道小玲是刀子嘴豆腐心,无论天佑,正中甚至复生,都曾被她刺得无地自容.但没人会怪她,因为大家心知,这是她隐藏自己的方式.但这一次的话是否太过决绝?也许况天佑真不会再回来.然而当她拿起电话,却能在短暂的沉默中感受到他的心跳.于是她静静等待,聆听那仿佛从虚空中传来的一句:"很久不见,很想见见你."咬着嘴唇,小玲的声音如风铃般轻柔:"恩,只要你准备好了......拜拜."放下电话,似乎有一股自心底升腾的感动与喜悦化做春水般的柔情,在脸上舒展,在眼中绽放......是什么让陷入疯狂的僵尸决定回到天师身边,让痛不欲生的男人回到女人身边,让优柔寡断的况天佑回到马小玲身边?只有爱,才是天佑的救赎,只有马小玲,才是他的归宿. 世间有多少闺中女子梦到过月色中黑衣骑士乘风而来深情一吻?有多少妙龄少女幻想过危难时翩翩少年飘然而至倾情护花?当况天佑先后以这两种方式惊艳登场宣告回归的时候,天师马小玲的表情和别的女孩子没什么分别,一般的沉醉,一般的娇羞,一般的喜不自胜. 小玲曾职业性地提醒过天佑:别做错事.什么算错?喝鲜血算错,可天佑生平第一次尝到的鲜血却是小玲自己的,因为她不想看到一个疯了的天佑.把人变做僵尸算错,可神圣如天师却不能拒绝他.本能的抗拒,却终于冷静的放弃.因为她不忍收他,又不忍他孤独一世,她希望能如他所愿活下来陪在他身边.”不爱我,就别咬我.”珍珍在他的犹豫间玉陨.”我决定咬你”,当天佑违背约定,甘愿被收伏也要她活下去的时候,她真切地感受到他发自心底无法抑制的怜惜不舍与爱恋,于是不再有对错,只有况天佑。
(9)忘情 司徒有句话我很喜欢:忘记也是一种等待,等等看,看什么时候能忘记.人活一世,总有些不堪回首的往事,越是等待越是清晰,越是忘不了.等待中说不定哪一刻就会泪流满面.平常人倒也无所谓,但马家的女人却不行.她们注定不敢等.这样看来,马家万法之中,若没有忘情之术,反倒让人奇怪.珍珍死,姑姑死,正中死,姑婆魂飞魄散......马小玲已没有不流泪的理由.忘情,是唯一的选择.天佑终于忍不住:"连我也会忘记么?"小玲只能回避:"反正不会忘了追杀将臣." 不算回答,却已给出答案. 事业与爱情,让女人选,多半会选爱情.假如是责任与爱情亦或道义与爱情呢?总有一些事,一旦选择就不允许舍弃;一旦开始就不会有结束;一旦拿起就没有权利放下;一旦面对就不再有机会逃避.你可以心有不甘怨天尤人自伤自怜,但该做的,总归要去做.男人如是,女人亦如是. ”每一个女人,都会有过一个梦想,梦想有一天,为最爱的人打扮到最美,然后穿起纯白色的婚纱,走进教堂迎接人生最难忘的一刻.我相信每一个马家的女人,包括马丹娜和马小玲,也曾经有过同样的梦想.不过,在现实之中,我们的婚纱就是马家的战衣.曾几何时,我发誓永远也不会再穿起这件衣服.因为这件衣服实在太重了,穿起它,连怎么走路也不懂,以为脱了它会一身轻松,但谁知道,以后的路仍然不懂得怎么走.其实这么多的衣服里,我始终觉得这件衣服是最美的,能够穿着它而死,我真的心甘情愿.”马叮当的这番话,第一次让人发现”马家的女人”这个称谓沉重悲凉的背后,竟蕴藏着如斯深沉的骄傲与自赏,如斯眩目的高洁与壮美.马叮当或可以继续等继续忘,却终于选择了无比悲壮凄美的结束;马小玲或应当纵情一哭,却最终为了忍住眼泪不惜忘情;还有马丹娜,风雨飘零,一辈子唱不出一首完整的山歌.马家的女人,永远让人叹惋,也永远教人仰望. 只因为这艰难的使命,因为这无情的禁忌,马小玲对爱情的每一番尝试,都克服着极至的阻碍;每一分投入,都倾注了无上的勇气;每一次坚持,都耗尽了全部的心力.因此,她的每一次放弃,都承受着无尽的痛苦.况天佑六十年后能收获这样一份举步维艰百折不回的至情,实在不枉做一回僵尸.所以,当小玲忘情前问他会不会忘了这一年发生的事时,不老不死的天佑只一句:到死都不会! 马叮当想忘而忘不了.既然记忆无法消逝,只好选择生命的终结.马小玲不想忘但不能不忘,于是将最珍贵的记忆存入录像机,期待某一天找回自我,找回天佑.
10)前世今生 马灵儿,马家无泪诅咒的始作俑者,马家最可怜的女人,马小玲的前世.小玲不会想到忘情后会唤醒她,更不会想到这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我相信马灵儿对天佑的前世况中棠有着绝对深刻的爱,只是,再深刻的爱,如何能让她在生死一线间参透那穿心一剑的突兀,看破那一剑穿心的决绝?看着刺入心口的剑和那个紧握剑柄却泪眼朦胧的男人,眼中透出的,是不解,是困惑,是难以置信,是追问.因为爱,受这一剑她只需要一个理由;因为爱,他刺这一剑理由却已说不出口.这是命运打的结,此生已解不开. 前世虽迷惘,今生已清醒.前世的遗憾,必将在今生弥补.马小玲在录像中留下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话,一段她最想说出来天佑最想听到马灵儿最该听到的话:” 我不想忘记一个人,一个前生杀了我的男人,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命中注定今生这个男人变成僵尸,而我就是捉僵尸的那个.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忘记他,就算一分钟之后就是世界末日,我也想这个人留在我的心里面直到最后一秒.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是发生的事实在太多了.我们互相关心过、伤心过,也分开过,甚至一起面对生和死,但是每次我们都没有放弃过对方.我整天在想,这个男人前生迫不得已把剑插进马玲儿胸口的时候,他心里应该比马玲儿更加痛,要杀自己心爱的人真的不容易,马玲儿不应该怨恨他,除非,这个女人根本没爱过这个男人.或者我们今生重遇不是要一命还一命,而是要延续一段几千年没有结果的一份感情,一段真真正正至死不渝的爱情,我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永远互不相欠.其实最后只有一句,我从来不敢告诉别人,也不敢告诉自己,我爱上了这个男人,他的名字是---况天佑.” 灵儿顿悟,收回了无泪的诅咒.小玲孩子般忘情欢呼.也许只有在梦中,她才有过流泪的感觉吧.天佑找到她,彼此凝望,拥抱.再无余恨. 千年宿命,终于更改;千年因缘,终得圆满. 当救世与灭世的冲突演变为两个男人为两个女人的决斗,小玲和女娲一时成了看客.离开女娲的时候,小玲说:”我也有个男人在等我.” 将臣问:”我为我最爱的女人而战,况天佑,谁是你最爱的人?”天佑回答:”她正赶来.” 不能同生,但求同死;千秋万世,至死不渝. 我看到开始,却等不到结局,只是因为,这故事本来就没有结局. 此后我再没见过马小玲,只听人说,她逼着况天佑结婚,还生了个女儿,取名叫天涯.我想以马小玲刁蛮任性的性格,故事本该如此.只是三年前看见况天涯的时候,她却已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尾声 有些人永远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即使过了许多年,你以为已经完全忘记,但不知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她又浮现在脑海.你以为可以一笑置之,眼泪却早已流下来.马小玲早已远去,我一度以为不会记得她,又或者一次次回忆,一次次淡忘,直到斑驳的虚影化做飘零的碎片,悄然无声地飞过记忆的长廊不知所踪.却不曾想这一番回望,竟如十年前初见般过分清晰.宛如垂暮的老人倚在门边,迷离的眼睛数着天上星辰人间岁月,却看见一颗少年时偶遇的彗星再度划过天际,那份震撼,痴迷,惊艳,一如当年.
(11)万绮雯 当你记不清电影院怎么走的时候,当你看电视不再管演员表的时候,当你发现年度金曲都没听过的时候,当你看不懂那个”圈”里的人在忙什么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不用刻意的留恋,不用过度的痴缠,只是不经意的一次回首,却只看见灯火阑珊处依稀的旧影,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守着少年梦中的王子和仙女,静静老去. 最梦幻的青春记忆,在那段拿着扑克牌乱飞很严肃地扮赌王,拧着玩具枪狂甩以为自己是枪神的年月.畅想仗剑天涯路的潇洒,憧憬红颜伴我行的浪漫.很久以后,才知道那位守在男主角身边让少小的我们惊为天人的女子,名叫万绮雯. 总有些人和事平常记不起来,一旦想起却要拊掌长叹一番.年纪相仿的朋友谈起万绮雯,总会一一细数阿慧,敖明,武田由美......最后一致将话题转向大家最珍爱的马小玲. 与其说因为马小玲更欣赏万绮雯,倒不如说因为万绮雯更喜爱马小玲. 万绮雯给人的感觉很特别.总让人流连于她曼妙的身姿和修长的秀腿,却也总让人感受到一份经年未变,宛如邻家少女般的纯真.一半如火,一半似水.初见以为妖冶,再看却是淡雅.沉静时,自有一番凛然自赏的端庄;只一声轻笑,顿生春花烂漫的温暖.永远看不到半点烟视媚行的轻佻,永远不会有一丝自以为能颠倒众生的造作.平和的性感,简单的美丽,无论是扮天真装可爱,还是故作高雅冷傲,总让人一见如故,再见倾心.马小玲这个角色,让她将这般独特的魅力散发到极至. 万绮雯,马小玲,如果后面接着写一个人的名字,自然是陈十三.这位早忘了真名叫什么的十三哥,编过不少好剧本,成就过许多好角色.但我想,他平生最得意之作将永远是"马小玲".因为马小玲,终得机遇"俘获"了万绮雯,十三哥大才.七夜长谈便约定三生,至今已风雨相伴走过七年,不得不佩服两人的勇气与执着.莫非当真是金玉良缘?美丽的开头总让人期待花好月圆的结局.但愿这段佳话终能天长地久. 如今已很难看到万绮雯的新作了,而我也似乎到了过眼即忘的年纪.痴狂的岁月一去不返,总会有如梦似幻的记忆飘散在心间,沉寂在心底.某一天轻风吹起,也许会在暗香疏影间,发现那位让我惊艳了许多年的女子. 写下以上文字时,距初识马小玲已近十年,再过两天,万绮雯陈十三结婚整整七年,月余之后,又到了她的生日. 十年惊艳,一夕沉醉.留一分深切的怀恋,为马小玲;道一声简单的祝福,给万绮雯;最后,添一点莫名的感伤,给自己.
10月1日
我有一颗感恩的心
昨晚很累的时候
我想起明天同事要远行
去当新娘
礼物可还躺在橱窗里呢
感谢往我工资卡里存钱的人
虽然并不是你们给我的
但至少没有克扣得很厉害!
我有一颗感恩的心
昨晚很晚的时候
我正着急害怕一个人出门
最近坏人太多
这破地儿
感谢唐姐姐
她挺身而出
愿意陪我走在重庆的坑坑洼洼中
她已经洗好澡了
她明天下了班就要赶去车站
回成都那个家。
我有一颗感恩的心
重百的售货员小姐一个比一个漂亮
而且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你
我怎么不是男的呢
那就赚死了
花瓶价格不菲
所以很好看
感谢小姐主动借我金卡可以折上折
我高兴地问可以省多少钱
小姐笑眯眯地回答说
人民币3块!
我有一颗感恩的心
有个名人说女人不打扮自己的话
就如同送别人的礼物没有包装
由此推断在一些人眼里
送别人不经包装礼物是可耻的
于是我和姐姐睁大眼睛
没有打烊且出售包装纸的店真是少
终于还是被我发现一家
卷帘门已经拉到底了
我像只小狗一样蹲在门外遥问
感谢她们把小狗放进门
我常想精品店的女孩子多么了不起
有美丽的面庞还有迷人的笑容
却能够安守着一份庸常、贫寒而清白的工作。
我有一颗感恩的心
第一个女孩儿领我去挑选
笑容可掬
我请求她帮我包到花瓶上
她说如果现在不是下班时间
她一定帮我包得非常漂亮
我试图感动她但是并不成功
而她依然是笑容可掬
我心说自己包的话外形或许会更有创意
身体已经移到收银台时忽然想起时间不多了恐怕来不及
“可以帮我包一下吗?”
我的语气一定像要挨打的小孩儿
其实心里很清楚这顿打是逃不了的了
感谢收银台的女孩
两个白雪公主一般好心的女孩
默默地为我把蓝色皱纹纸铺开
剪刀、双面胶
撕下来的纸条屑子很自然地丢进台下小垃圾桶里
一张纸加一朵小花的价格是2圆整
她们卷帘门拉严的时间晚20分钟整……
我有一颗感恩的心
在这20分钟里
我给新嫁娘打了个电话
确认她的方位就在我宿舍不远处
请她到我楼下等我8分钟
我听到电话里她的不耐烦
求她一定要来因为这事对我很重要
她是个好心人
即使还要为明天赶一天车回老家结婚做很多准备
还是艰难地答应我了
我心里很高兴
感谢她给我一个机会
让我在平庸的生活中拍打出一片小波澜
感动我自己
如果能像她一样
在等到我和我的礼物以后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和红红的眼圈
我就会高呼
人生真美妙!
在我做完这一切以后
我还记得给唐姐姐送几颗洗好的白提
亲口告诉她我对她的感谢以及我今晚的美丽心情
而得到的回应是一个甜甜的玉米冰淇淋
哦
我猜上帝一定是个懂得感恩的人。 9月29日 最近碰到坏人。 早上买早点,其实就是汉渝路上汉渝路站旁边包子铺的小酱肉包子。 拉开包拿钞票,递给老板,等他装好的两个包子和一盒豆浆递给我,这时我的脑中突然出现了幻象:一位天使正将一根晶莹透亮的吸管悄悄地放进我的包里。 是幻象吗?我在0.2秒的过慢生理反应时间里把头扭向我的右边,天使降临的方向。哦,不是幻象,但是没有吸管,我的余光瞄到的是一名衣冠楚楚的男子变魔术般抽离的手(我真不愿承认那也配叫手!)!! 啊!!! 小偷~~~~~~~~~!!!! 不要误会,以上这些激昂的语言都只是我心灵的呐喊,实际上我一句话也没敢说出口。且不说7:28分的hignt time 已经让我犹如在弦之箭,就是在闲逛的星期六,我也一定不知道和这种人应该“交流"些什么。在3秒钟发懵的时间里,我右手捂紧包包,抬头打量包子铺里里外外的几号人物——甚至没有一个人抬过眼皮儿,依旧各自守着自己的包子和自己的包包。 难道真的只是幻象?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买豆浆的时候吸管是不会自己跑到给你包里的。 这是昨天的事了。今早我起得早,还光顾那包子铺。留了个心,我左手挎包,心里想着我可得捂紧了。生活就是由不断重复的细节组成的。我要吃上早饭,还是得先拉开大包,取出钱包,寻找零钱,递给老板,等待找钱,接过包子,拿上吸管,放进大包,最后拉包走人。多么富有诗意的协作流程啊!就在我等待找钱的这一关键环节,“吸管幻象”再次出现了。 各位看客(如果有的话),您以为这次一定要上演“反扒总动员”的精彩大戏了吧。对不起,我又让您失望了。事情是这样的。 在包子铺,我前面有两个学生模样的人以极其礼让的慢动作分别买了几大个包子及几大盒豆浆,轮到我时,我动作比较慢,大家应该猜得出我的目的是防“天使”。这时我注意到从左边赶来了个包子铺客人,我的小人之心马上显露出来:糟了,我这么慢,一定被他抢了先去。可是,找来找去我钱包里没有零钱,好不容易摸出一张10块的,正要递出去,又发现还有张5块的,于是赶紧换。这种心理,也不知是出于方便找钱的人呢还是潜意识里要保护自己的“大钞”,反正结果就是更加拖慢了我的流程。诶,旁边的人怎么还没动静,够绅士的啊!我乐呵呵地感动着,我总是对人类的美好品性有着充分的信心。正是在这个时候,我用余光,看见这位绅士,他伸出他的玉手(如果那还算是手的话!),手上有一根晶莹透亮的东西。 在0.1秒的标准生理反应时间里, 我狠狠地,狠狠地,狠狠地,盯着,盯着他……的手。缩回去了。像闪电一般。我于是也看清楚了,那晶莹透亮的东西,不是吸管,是一柄钢制的钩子。 我自始至终没见到那人的正脸。也许是因为胆怯?一定是!想想今年丢第一部手机后的情形吧。和欢欢走在通往商场的地下通道里,心中充满了悲愤:要是小偷扒手们胆敢再来,我定将其碎尸万段……至少也得扭-送-公-安-,绳-之-以-法!也就是在那当口,我们后面俩人来拉我那破旧的挎包。我的反应是转过身去,对着两人的窈窕背影大骂: “你——你们——你们太过分了!” 呜呼,中国人的劣根性啊!真是太可耻鸟!我怎么懦弱到这等程度呢?! 这些反省都是后来才认识到的。当时的我,拿到包子铺老板递过来的零钱的时候,我是非常不清醒的。同样是伊人已逝,留下一个窈窕的背影,融入等车的人流中,我已经没有任何愤怒的力气了。只剩下惊恐和惶惑。我就感觉自己实在不行了,不立刻宣泄一下要昏厥过去了。 “真的……吓死我了。刚才……你有没有看到,那个人……想偷我包?”我的包子还没拿呢,问包子铺附近惟一的人,老板。 “是的是的。昨天也是。”老板是外地人,从来都说普通话,所以我确定,这句话我听得很清楚提着包子我往学校走,脑子怎么也转不过来。我想,那是个惯偷,他有很好的专业素养,当年他师傅应该很喜欢他;他又是那么敬业,我老抱怨我们上班上得太早了,可他那么早就来了,还那么的无怨无悔;为了让他人赏心悦目,他很注意着装和修饰;看得出他一定有自己的梦想,因为他相当执着。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古老的哲人这般告诉我们;可是我们从前辈那儿听到的却常常是,人总是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哲人教我们看清楚这瞬息万变的奇妙而客观的世界,前辈叫我们不要蠢到在同一个地方摔两个跟头。 如果说,在这两天的竞争性学习中我还没有满盘皆输的话,那就是我保住了自己的荷包,并且再次认清了自己:从小偷身上,我看到自己身上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缺点,亟待改正。 另外,咱们宿舍这层楼最近搬来一个来路不明的男人,老是问我迁网线的问题。和他说我们这儿没接口了,还非问清楚你的路由器是几孔的;说这附近都没有多余的接口了,还非让你帮着想谁可能废弃着没用;说一切都没有可能除非自己开个户头,还对你解释说不确定自己能在这儿住多久。好容易打发走了,今天中午一见着我,就让我帮他下软件。嚯嚯嚯,我的确是长成一副亲切和蔼的淳朴村姑相,往往是问路人的首选对象,但也不至于让一个算完全陌生的人就这么把我当成认识了八辈子的故人吧,开口让我办事儿就跟打个哈欠一样自然。关键这人每次出现都跟到我门前,还想到我屋子里来拷软件!我怎么说也是位年轻单身且陌生的女性好不好! 拿着这人的MP4和数据线,我真觉得握了一团病菌。问了他门牌号才把他打发走,回来想想又觉得似乎刚才自己太盛气凌人了点,平时从来没用过这种语气说话,有点过意不去。很快地帮他下了他要的摩托罗拉V3驱动程序,马上给送过去。他的门往里开着,门上悬着布帘子,不进屋去也敲不着门。我尴尬地用重庆话叫了声:“已经下好了。”这人走出来,说了声谢谢,然后问,多大?我回说2兆不到,他又涎皮赖脸地说了句,我说嘛,不大的。 完事后我下意识去公共厨房洗手,遇见隔壁罗老师的妈妈在洗衣服。我压低声问:“孃孃,你晓不晓得对面那个男的是干嘛的不?” “晓不得。朗格喃?” “他黑怪。”我说,然后把对他的所有印象一古脑全说了。 “哦,那我觉得,他对你有那种意思。” ……阿姨你有没有发现,我的脸当时一定很红。 “不是的!我的意思是,”我警觉地看了看周围,“他是个坏人!你看——” 我拿出挂着华东师范大学小像框的钥匙串儿:“防贼!” 我得马上查一查,是否最近命犯小人。
|
|
|
|